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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

发布日期:2022-08-15 来源:新建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: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: 字体[  

近日,新建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
流湖镇北城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邱书荣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。2021年8月16日晚,因建房手续未批下来,流湖镇村民刘某主动邀请区自然资源分局流湖中心所工作人员付辉、王云军、闵三银,北城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邱书荣等人在新建区长堎镇麦德龙超市旁的“红厨”饭店用餐。就餐过程中,刘某给付辉、邱书荣等与餐人员各发放一包金圣青花瓷香烟,共计消费1300元,由村民刘某个人买单。2022年7月,新建区纪委给予付辉、王云军、闵三银、邱书荣党内警告处分。

金桥乡罗坪村党支部书记胡金勇超标准接待问题。2021年1月,在金桥乡罗坪村党支部换届期间,该村党支部书记胡金勇购买3条香烟(共计人民币1390元)用于村党支部换届接待。2022年7月,新建区纪委给予胡金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长堎镇北郊管理处主任李凤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20年至2021年,北郊管理处违规给单位5名女同志发放“三八妇女节”活动经费1200元/人,累计发放“三八妇女节”活动经费1.2万元。北郊管理处主任李凤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。2022年3月,新建区纪委给予李凤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款已退回。

通报指出,上述问题反映出我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、作风思想松懈。对这些问题的查处,充分彰显区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定力和决心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,不破“底线”、不踩“红线”、不碰“高压线”,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“防火墙”。

通报强调,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、履行职责使命和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“回头看”活动,坚持纠“四风”树新风并举,坚持“三不”一体推进,在常和长、严和实、深和细上下功夫,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。

通报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坚持风腐同查,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,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。要注重纠树并举,大力倡导新风正气,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!